据香港“东网”6月3日报道,香港一名铲车司机被指控自2015年起的4年间,多次性侵其当时仅12岁的亲生女儿,由抚摸身体逐步发展至强迫 *** 、 *** ,甚至还强迫女儿服用避孕药。
受害者于去年3月揭发事件,涉事父亲其后被控7项非礼、 *** 及 *** 等罪名。该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经过7日审讯后,由6男1女组成的陪审团3日经过逾5小时商议后,裁定其中6项罪名成立。法官决定先提取事主的心理创伤报告,以及被告的心理及精神报告,将案件押后至6月25日判刑,期间被告需继续还押。
回顾2019年小女孩被亲生父亲虐待并猥亵,最终法院判决2019年5月,13岁的小女孩来到江苏苏州一派出所,胆怯地低着头,犹豫着要不要进门。值班的周警官上前询问,并帮她拨打了母亲的 *** 号码。
然而, *** 接通后,小女孩突然情绪失控,边哭边重复着“爸爸会伤害我”这句话。周警官见状,感觉不对劲,接了 *** ,让母亲来警察局,这才吐露了小女孩被亲生父亲虐待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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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岁起就开始做噩梦
“她说爸爸昨晚坚持要给她洗澡,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似乎用下半身碰了小孩。”小女孩妈妈表示,女儿小鹰出生于2006年,2018年与前夫李离婚后,女儿本人一直与李同居,并不经常询问父女关系。
周警官闻言大吃一惊,意识到可能涉及案件,于是通知了研究所的同事,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
经查,2019年5月22日晚,在单位宿舍,李某以小英长时间未洗澡为由强迫她洗澡,并趁女儿触摸私处的同时,对她进行了 *** 。正在洗澡。
然而,通过小英的供述,警方发现,这并不是李某之一次作案。早在小英上幼儿园时,李就开始施暴。
2010年以来,李某在女儿的安徽老家和苏州市吴中区的宿舍内,多次以同样的方式 *** 女儿。随后,他警告小英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老师和妈妈。
直到2019年,小英对爸爸多年来的行为感到羞愧,不敢拒绝他的要求,只能鼓起勇气向警方求助。
母亲“很忙”没有注意
在这段长达9年的噩梦中,小英感到太屈辱,无法向母亲和她的老师求助,但她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小英刚上中学时,由于父亲长期的虐待,她的精神和心理出现了问题。老师发现后询问原因,小英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老师很惊讶,联系了她的陈母亲,但陈表示自己工作很忙,没有时间照顾女儿。
后来,小英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成绩也下降了。校长很担心,再次联系了陈某。陈先生说,小英上小学时就告诉过她这件事,但她当时并没有在意,他带小英去医院体检时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陈某还向前夫李某询问过此事,但他始终否认,陈某警告他下次一定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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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老师的关心和母亲的警告让小英有些安慰,但并没有真正的帮助。没有人及时报警帮助小英摆脱魔掌。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违反了法律和人类道德,并不断伤害小英。
被捕的父亲说“我永远爱女儿”
2019年9月,检方指控李某犯 *** 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李没有认罪和悔恨,而是坚称自己只是在帮助女儿洗澡时感到困惑,并没有 *** 她。至于小英儿时的记忆,由于无知,可信度较低,平时也很喜欢女儿,而她的前妻陈与女儿接触甚少,关系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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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论李某如何辩解,法院根据警方的侦查结果、小英具体、明确的供述以及确凿的证言,仍然依法认定李某 *** 了未满14周岁的女童,其行为已构成 *** 罪。 *** 。
“我想对我说,女儿,爸爸永远爱你,从来没有想过伤害你……”在最后的声明中,李向女儿表达了歉意和“父爱”,但这个“父爱”给小英带来了一生无法愈合的精神创伤,也亲手毁掉了父女之间的爱情。
最终,法院认定李某犯 *** 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为了保护小英免受李某的虐待,陈某向吴中法院申请撤销李某的监护权。鉴于李某对小英身心健康的严重损害以及李某本人的意愿,法院认为李某作为监护人对女儿实施了性侵犯,不再适合担任监护人。陈肿块是小英的监护人。
曝光真相!上海父亲侵犯女儿逃罪的不可思议手段揭秘!2017年,一女子自称小雅的报警 *** 给上海警方带来了震惊。在通话中,她勇敢地讲述了一段令人毛骨悚然的经历。起初,这个年轻女性从13岁开始,竟然遭受了她的亲生父亲赵某长达五年之久的 *** 和猥亵。
直到她勇敢地离开了家,她才能成功地结束这场可怕的噩梦。
在过去的五年里,她被迫多次与亲生父亲发生性关系。
现在,她下定决心将这令人震惊的经历带到法庭,并将她的亲生父亲绳之以法。
得知这一悲惨事件后,警方立即启动了调查程序。然而,赵某对警方的调查态度坚决,不仅拒绝配合,还对小雅的指控嗤之以鼻,对此毫不动容。
他不仅否认自己的行为,还对小雅进行了恶言嘲讽,将她贴上了不孝顺的标签,完全无视她所经历的痛苦和伤害。
小雅的家庭并不是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庭。赵某表面上是一个医术高超的赵主任,但家庭中他却是一个严厉的家长。
小雅的母亲张某只是一位普通职员,全家的开销完全由赵某一个人承担。
在家庭中,小雅一直被告知父亲是无可辩驳的权威,她只能默默忍受这一现状,努力做到听话懂事,不给母亲增加任何烦恼,同时也努力赢得父亲的认可。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雅渐渐长大了,她的美丽和优雅引起了赵某不道德的觊觎。
赵某本应该是被外界尊称为赵主任的人,生活中却开始对女儿产生不正当的心思。
小雅一度以为父亲只是关心她的学习,因此让她为他跳舞,然而,她不知道这只是赵某罪恶行径的开端。
他开始对小雅进行触摸和侵犯,对她的身体怀有不当的意图。
赵某变得更加放肆,每次都找机会在家里靠近小雅。
开始时,小雅感到不安,但因为她信任父亲,没有怀疑他的恶意。
不过,有一次赵某毫不顾忌地闯入小雅的私人空间,对她施加了侵犯。
小雅遭受到了赵某的触碰和侵犯,并且他的恶意行为越来越无法无天。
小雅感到难以置信,原本应该保护她的亲人竟然变成了伤害她的凶手。
在母亲外出照顾外婆的日子里,小雅和赵某只剩下两个人。
赵某毫无顾忌地闯入浴室,这一次,他的行为更加露骨。小雅感到非常害怕,但她仍在心中猜想可能是父亲走错了地方。
然而,赵某丝毫没有退去的意思,他逐渐逼近小雅,言辞中透露出对她不轨的意图。小雅感到绝望,意识到自己再也
法摆脱这个局面。
赵某对小雅进行了威胁和恐吓,这使得小雅一直处于一种无尽的噩梦之中。他声称,如果小雅告诉自己的母亲,他将对她的母亲采取不利行动,甚至威胁要公开展示她被侵犯时的照片,以此摧毁她的名誉,使她无法继续上学。
为了保护母亲的安全和自己的前途,小雅选择了保持沉默。整整五年的时间里,她被迫忍受痛苦和羞辱,每天都在黑暗中度过。
然而,小雅并没有放弃,她始终坚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够摆脱这一切,迎来崭新的生活。在她终于获得足够的力量和勇气后,她向母亲坦白了一切。
母亲张某对女儿在五年里默默承受的巨大痛苦感到非常震惊,几乎难以置信。
受到母亲的支持和鼓励,小雅鼓起勇气将赵某告上了法庭。
然而,在小雅将赵某告上法庭后,赵某完全不承认她的指控。他向法官声称自己面临性功能障碍,无法对亲生女儿造成伤害,并认为小雅的指控纯属胡言乱语。
然而,小雅的母亲通过一份检测报告揭穿了赵某的谎言。这份报告表明小雅已经怀孕,完全推翻了赵某关于性功能障碍的虚假陈述。
根据小雅提供的证据,法庭判断赵某犯有猥亵罪和 *** 罪,并判决他入狱13年。
就我国法律而言,明确规定了猥亵罪和 *** 罪行。猥亵罪是指行为人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违背被害人意愿,对其进行强迫猥亵。猥亵行为包括对被害人身体的抚摸、搂抱等行为,但不包括 *** 。
根据法庭的判断,赵某对小雅的抚摸和搂抱行为构成了猥亵行为。
按照刑法的规定, *** 罪是指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违背女性意愿,强迫其发生性行为。通常情况下,犯罪者将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比如 *** *** 、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刑期可能会超过十年,甚至判处死刑。
在这个案件中,赵某对他仅13岁的女儿实施了非法侵害,构成了更加严重的 *** 罪。他使用暴力手段 *** 了当时年幼的小雅,而且更令人震惊的是,她竟然是他的亲生女儿。
赵某的行为对社会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也给受害人的心理和身体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他并没有对自己的罪行感到悔过,反而利用小雅对母亲和外祖母的感情进行威胁,试图逃避曝光。
在法庭上,赵某拒绝配合,否认自己的罪行,完全无视法律的尊严。
他的不合作与虚假陈述试图掩盖罪行,这种态度将会影响法官对其判刑的决定。
总之,正如俗话所说,虎毒不食子。无论家庭贫穷还是富裕,孩子都应该是父母关心的对象。
然而,赵某忽视了这一道德义务,伤害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这种非法行为最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新加坡禽兽父亲性侵继女10年,还不放过亲生女儿都说虎毒不食子,但是近日宣判的一起案件里,一名53岁的新加坡男子竟性侵他的两个未成年女儿长达十年!
2007年的某一天,在西北部一带的某个组屋单位里,这名“父亲”,趁着家里没有其他人,把还在念小四的大女儿拉倒身边,强迫她色情影像,同时对她毛手毛脚。自此开始了长达十年的猥亵、性侵,虽然大女儿也有所反抗,但是力量差距悬殊,以及“父亲”频频的威胁警告,她只能默默承受这种禽兽行为。
2014年起,他又把魔爪伸向了他12岁的小女儿!对她做出各种猥亵动作,比如嘴对嘴接吻,以及非礼她身体的其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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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发生在一个看似其乐融融的四口之家,受害者中的姐姐是该男子的继女,亲生父亲车祸过世后,母亲带着她改嫁,而妹妹则是母亲与被告的亲生女儿。
十几岁已经是学校进行过性启蒙教育的年纪了,姐妹俩也知道父亲的行为不对,至于为什么没有告诉母亲和老师,妹妹说,她不想看到家庭破裂。
姐妹俩的噩梦结束于2016年9月至11月的某个下午,被告趁妻子在浴室洗澡时,溜进小女儿的房间 *** 她,而后被洗好澡出来的妻子抓个正着。 *** 的真面目才终于被揭开了!
11月17日,高级法庭宣判,该男子因 *** 、严重性侵、非礼以及对孩童做出猥亵行为等17项指控,被判坐牢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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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儿 *** 是为了鼓励她”,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实施性暴力,被判6年的父亲,在法庭上这样辩解。
最近的一些报道,再一次把父亲侵犯女儿的话题带入了日本网友们的视野,看完全程真的会觉得,有种无力的难过与愤怒。
引起舆论风波的报道中,其中之一是,34岁的男性以“性质相当恶劣”的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和13岁的亲生女儿同住的过程中,这位禽兽父亲对女儿实施了长期的 *** 待。小学四年级开始 *** ,之后的涉性举动渐渐升级,用手机拍下女儿 *** 视频的次数高达348次。
很多时候,这些侵犯都是以“来自父亲的教育”开始,以“大人的说教”、“为了你好”,来美化、掩饰卑劣的罪行。
从出生开始就住在一起,处于强势与弱势不均等的父女关系之中,在生活上处处依赖父亲的女儿,很难对 *** 待行为提出拒绝。
更甚一步,在长期的操纵和洗脑下,受害者心理上的自我保护会在潜意识里把伤害“正常化”,陷入不可逆转的绝望和麻木。判决资料中能看出,面对父亲的侵犯时,女孩在过程中会打开手机看动画,以此来转移痛苦,逃避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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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案件是,东京地 *** 院判处长期侵犯女儿的父亲有期徒刑6年。
从女儿小学五年级开始,每当妻子因工作原因没法回家,这位父亲就会进到女儿的房间,抚摸 *** 、胸部。在女儿上高中后,多次要求女儿和自己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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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儿所述,从小开始,就会受到来自父亲的暴力。面对易怒的父亲,仅仅是学习上出了一点问题,就要被横加指责。
自己至今难以忘记的是小学二年级的暑假,父亲以补习班费用太高为理由,在家里亲自为她辅导功课,那段时间“宛如地狱”。只要犯了一点错误就会被打头,被骂是“笨蛋”、“傻子”,从此内心留下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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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谁都没想到的是,在之后的成长中虐待变本加厉,而且逐渐往性侵犯的方向靠拢,直到最后彻底无法挽回...
但在起诉中,具体定罪的,仅有“2017年8月,家中无人时和当时高中二年级的女儿 *** ”一项。
“小学时舔女儿的胸部”、“强迫女儿看成人影像”、“在女儿洗澡时进入浴室”,这些受害者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伤痛,只化作了判决时加害者轻飘飘的几句话:“否认”、“这些从未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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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和女儿发生实质关系的行为,也被辩解成,“原因是为了鼓励她”。
长期化、逐渐升级的侵犯行为,多次的、实质性的性关系,长期的辱骂和体罚,用暴力和言语支配女儿的虐待关系...最终,这位禽兽父亲仅仅被判了6年。
能想象到,看了这些报道之后的日本网友,能有多愤怒了...
光看标题就给我气到爆炸,对孩子做出这种事的人还能活在世上就是种祸害。
作为有孩子的家长,完全看不得这种事。
在一些微小的事情都容易引起沮丧的敏感的年龄段,遇到这么严重的伤害,完全想象不到受害者该有多痛苦。
希望至今为止的受害者们的痛苦不会白白承担,能转化成对加害者的制裁,推动法律能以和杀人罪对等的严厉程度来惩罚犯人。
就这还有律师觉得应该考虑到犯罪者的权利,把它看得比受害者的权利更重要。
这种律师讲真也应该得到严惩。
这已经变态到连自己所做之事的严重程度都不能理解了。虽然完全无法理解这种变态的想法,但更不能理解的是司法的判断,受害者在痛苦中度过一天又一天,加害者的刑期却那么短。
受害的孩子没有任何过错,只是因为待在这个家庭里,就要忍受漫长的地狱般的生活。犯罪者的刑期却比受害者遭受折磨的时间还短,在监狱里过着安全的生活,我不能接受。
虽然能理解大家对律师的责备,但根本原因我想还是法律的不完善,说是立法机构的不作为也不为过。
写作“家法”,读作“父母暴力”,现行法律涉及到家庭内的虐待行为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不跟随时代变化及时修订法律,那犯罪者根本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却要背负一生的伤痛。
虽然大家对“性质相当恶劣”却依然判刑短短6年、8年的两篇报道不满,但是从整个大环境来看,判刑8年,已经是超出大部分案例的“从重判罚”了。
以2017年之后的案子为例,在涉及“监护者性行为”罪名的91名罪犯中,大部分的量刑处于“7年以下”的范围。其中最重的判罚也不过“15年以下”,最轻的判罚为“3年以下”。
(一些报道中甚至能看到侵犯女儿10年以上最终无罪释放的案例)
为什么类似的案件很难重判?不仅在日本,在全球各个国家都有类似的例子,难道就没有可以参考的吗?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作为加害者,同时作为教导孩子一切、提供生活支持、在孩子十几年的人生里影响力更大的父亲,犯人很容易就能构建出一种“不得不接受我提出的要求”的生活模式。
而心智尚不成熟的受害者方面,会有不知道该跟谁讲、该从何说起、会不会因为自己而毁掉整个家庭的顾虑。
另一个原因是,犯罪行为多是在自己家里发生,即使是那种持续多年的侵犯,也没有监控能记录下证据,仅靠受害者的证言很难立得住。
更深层面上,类似新闻中经常看到的老师对学生施加的侵犯、施压、掌控,父女关系,也是一种绝对极端化的强弱关系。
这种关系一旦变质为加害者-受害者的关系,在长年的控制和影响下,处于弱势的一方基本上不会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在法律难以改变的情况下,日本有民间团体做出过自己的努力,其中影响力较大的呼吁之一是,提高青少年的性同意年龄。
按照 *** 者的说法,如果能把性同意年龄提高到16岁,无论是不是在家庭环境下的犯罪,在16岁之前遇到的一切非自愿性行为,都能以更严厉的形式为加害者定罪。
日本现行的性同意年龄是13岁(我们国家是14岁),即女孩已经年满13,就认为她已经具有自由表达性的意志,可以独立进行性行为。
在这种标准下,如果和13岁以上的女孩 *** ,可能不会被认定为 *** 。13岁以上的受害者必须要证明性行为过程中确实出现过暴力与抵抗。
13岁,可能还没接触正儿八经的性教育,可能连性行为到底是什么都没法描述清楚,更不用说所谓的“性意志”和“性同意”的理念了。
在这种情况下划定13岁为性同意年龄,真的合适吗?
如之前一篇很火的推文所说,日本的现状是:
“没有正经的性教育,先去推行药店不能买紧急避孕药的政策
怀孕就会被退学,性被害者反而要承受舆论指责
如果被逼到绝境,遗弃孩子或者产下死胎,会被逮捕而不是被保护
管你裙子长度,管你鞋子发色,管你刘海样式,自己能决定的事情反而备受束缚
应该好好管管的性行为的决定权,怎么也不见有人管呢?”
如何判决侵犯青少年的罪犯,作为日本社会长期存在的难题,仅靠呼吁和 *** 很难给出大的推动。
而涉及到家庭范围内那些充满谎言和掩盖、控制和打压、难以取得有效证据的性暴力,事情的复杂程度又上升了好几个台阶。
如何保护这种极端条件下的受害者,或许不止日本,整个世界,都有好长一段路要走...
大反转?保定三姐妹实名举报父亲 *** *** 事件,官方最新回应来了8月26日,一则河北保定三姐妹发布视频实名举报自己的亲生父亲的视频登上热搜榜首,引发网友们对道德伦理的又一次讨论!
姐妹三个实名举报内容有四点
一:我父亲张义贤和张敬楼,怀疑他们合谋害死我的母亲张雪英。
二:张义贤与亲侄女张敬楼 *** ,在20年前生育一儿一女,犯事实重婚罪。
三:张义贤对亲生女儿们 *** 未遂。
四:张义贤非法行医,非法制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涉案金额巨大!
一时间 *** 上热议不断,随着事件持续发酵,三姐妹的行为迅速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注意,据海报新闻,保定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介入处理,详情不方便透露,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了解,根据相应诉求进行帮助。
就在大家以为这个父亲要被严惩的时候,然而事件打脸来的这么快?就在三姐妹实名举报不久,当地公安部门就做出了正面回应,三姐妹实名举报自己父亲谋害母亲一事,举报内容存在失实情况,但是并没有说明哪些内容不实!有待官方公布最终结果!
对于三姐妹实名举报自己父亲这件事, *** 上充斥着两种声音,一种是赞同三姐妹,认为他们能勇敢的站出来,揭露自己父亲的丑恶行为,是勇敢的表现,敢于反抗!
对于父亲这种抛妻弃子、与侄女 *** 、害死发妻、 *** 亲生女儿未遂的可恶行为,简直不能用渣男来形容,只能形容为畜牲,但凡有一点点人性,都不会做出这样有悖天理的事情!
另一种说法也对三姐妹的的举报持怀疑态度,认为三姐妹是看上了父亲的财产,毕竟父亲行医多年,积累了不少的财富,可能对于三姐妹没有给多少钱,于是怀恨在心,发起了举报,这和警方公布的一些举报内容不实比较符合!
但是小编认为,既然三姐妹敢实名举报,说明他们手里有着确凿的证据,否则不可能诬陷自己的亲生父亲,毕竟血浓于水,再怎么不是他也是自己的父亲啊!
更何况是实名举报,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没有人敢拿这件事开玩笑,更不能拿自己的父亲博眼球!
而三姐妹曝光的一张联名反映材料,里面详细的描写了自己父亲张文贤与亲侄女非法同居并生有子女时间和经过!
并且也详细描述了张文贤如何利用他人姓名开办中医馆、私自制药并销售的细节!在最后署名中红手印多达六人,这也充分说明了举报张文贤的不止三姐妹,还有其他人!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封联名举报信被公开这么久了,她们这些所谓的证据提供给当地药监局,但是官方始终没有对张文贤做出任何的处理,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证据根本就无法证明他父亲的罪行,又或者说官方调查后认为张文贤是合法的呢?还是某些部门不作为?这些我们暂时不得而知!
但是不管怎么说,三姐妹实名举报父亲,这在传统思想的中国,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如果不是确实发生了过分的事情,恐怕也没人愿意公开自家的丑事吧!毕竟这可是影响自己尊严一辈子的事情!
这起事件也揭示出我国普通家庭中那些隐藏的不为人知的黑暗面,让人们不禁反思家庭成员关系的复杂性和脆弱性。也让社会重新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亲疏关系,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给老百姓一个真相,还三姐妹一个公道!
案例:回看“北京继父 *** 女儿案”,这场悲剧,远比你想的更恶劣每天耕耘最有趣、最实用的心理学
长期以来,如何处理亲子关系、该如何教育孩子树立良好的家庭观念让许多家长感觉到颇为头痛,亲生父母尚且如此,要做好这一点对于离异重组的家庭来说就更为棘手。
原生家庭的破裂,已然让孩子的心灵经受创伤,此时新家庭、新成员的参与和加入对于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则显得至关重要。
前不久,令人感觉到荒唐又悲哀的“北京继父 *** 女儿案件”让我们不得不对重组家庭的亲子关系问题重视起来。
家住北京密云的小丽在父母离异之后跟随母亲生活,对父亲日复一日的思念让她对母亲产生了仇恨和厌恶的念头。
母亲的第二次婚姻让继父张先生闯入了小丽的生活之中,但小丽却没有将张先生看作是自己的父亲对待,而是逐渐产生了不可言明的情愫。
但张先生本人事实上也是道貌岸然,2007年他在小丽尚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强行与自己的继女小丽发生了性关系。
此后小丽内心对于张先生病态的依赖和仰慕更是拔节生长,她的眼中已经容不下母亲的存在,母亲竟然也是一走了之,只留下小丽和继父张先生共同生活。
在此后的两年间,小丽放弃了学业,每天就只是到处闲逛和陪伴张先生。
在2009年5月,小丽撞见了张先生带着自己的女友回家,气恼之下报了警,由此警方才了解到张先生与未成年 *** 发生性关系,构成奸淫 *** 罪,检察机关针对此案提起公诉。
从法律的角度看,张先生作为成年人且作为小丽的继父,理应分辨是非、克制欲望,恪守人伦道德。
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小丽的行为与心理情绪明显是斯德哥尔摩效应以及病态恋父情结的表现。
所谓斯德哥尔摩效应,也被称为“人质情结”,指的是受害人所陷入的一种心理障碍,让她对加害者产生好感和依赖性。
就像在台湾女作家林奕含的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当中,主人公房思琪为了弥合受到性侵之后内心的碎裂感,从而蒙蔽自己与加害者李国华之间是恋人的关系类似。
根据上一年度民政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离婚人数高达193.2万对,同期增长4.04%,离婚比例也呈现惊人的35.78%,这也就意味着会出现更多的离异重组家庭。
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重组家庭比例为10%,其中1.6%的未成年人与再婚父母共同居住,而接近8000万未成年人则居住在离异的单亲家庭当中。
与此同时,伴随着对于离婚态度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我们可以预测的是重组家庭的比例会继续攀升,而在家庭成员的关系转换当中,孩子将会不可避免地在大人的决定之下被迫接受新的家庭关系和成长环境。
在现实生活当中,重组家庭一般都具有家庭成员较多、家庭结构构成相对复杂的特点,很难说这对孩子的个人发展和心理健康是有益的。
父母离婚又再婚,这对于不谙世事的孩子来说将是一个极为困难的心理过渡阶段,根据美国家庭心理研究中心一项针对61个重组家庭的调查结果显示,生活在重组家庭的儿童会比由单亲父母独自抚养长大的孩子面临更多心理上的挑战。
无论是在学业还是在心理健康方面,他们都表现出相比于单亲家庭成长的儿童显著的差异。此外,重组家庭的孩子也更有可能遭受到来自于身体上的暴力或者是其他形式的虐待与霸凌。
曾经一度家喻户晓的家庭情景喜剧《家有儿女》可谓是为重组家庭的父母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典范,剧中揭示重组家庭当中可能面临的冲突与挑战,以及父母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加以化解与调和。
家庭成员之间无话不谈的良性沟通和继父母给予孩子无条件的鼓励支持,都为重组家庭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提供了一个优秀的范式。
根据英国心理学家Patricia Papernow的观点认为,在决定组建新的家庭之初,不仅仅是孩子在心理上会经历一个适应阶段,继父母作为孩子生命中途加入的“局外人”也需要加强心理铺垫。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重组家庭的生活质量,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的沃土,建立稳固可靠的亲子关系,开启新家庭的幸福篇章。
禽兽父亲两次性侵女儿,检察院和民政局做的这件事让人叫好!- The End -
作者 | 汤米达
编辑 | 梅菜扣肉
之一心理主笔团 | 一群喜欢仰望星空的年轻人
参考资料:Jean Piaget Biographie. (2020, January 29).c
微信公众号:之一心理
都说“虎毒不食子”
但现实中
却真的有些父母禽兽不如
年仅11岁的台山女孩小青(化名)
曾两次被亲生父亲性侵
案发后
父亲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在用法律惩治兽父恶母和同情受害孩子的同时
我们还该思考:
这样的父亲还配为人父吗?
小青会不会继续被出狱后的他以“父亲”的名义接近甚至伤害?
监护权怎么办?
如何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孩子不再受到伤害?
今后的生活如何保障?
考虑到小青的身心健康,江门台山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撤销加害人监护权。记者6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这件案件入选了广东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兽父沉迷赌博打骂妻儿
还将魔爪伸向亲生女
据检察院通报,被告人杨某平时有赌博的恶习,在家里还经常打骂其妻子陈某和三个孩子。经查,2016年8月,被告人杨某在台山市水步镇某出租屋内 *** 其11岁的女儿小青(化名,下同)。同年12月,被告人杨某又在上述地址对小青实施 *** ,被陈某当场发现,杨某迁怒陈某,对陈某进行殴打,后民警到场将被告人杨某抓获。经鉴定,小青、陈某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
2016年12月30日,台山市检察院受理台山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杨某涉嫌 *** 罪一案,并于2017年1月6日决定批准逮捕杨某。2017年2月28日,台山市公安局以杨某涉嫌 *** 罪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2017年3月13日,该院以杨某涉嫌 *** 罪向台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月24日,台山市人民法院以杨某犯 *** 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2018年2月5日,杨某提起上诉,同年4月23 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杨某犯 *** 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民政部门起诉撤销父亲监护权
杨某受到了刑罚的制裁,案件看似尘埃落定。然而,一个又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摆在了检察官的面前——“孩子怎么办?”“杨某服刑出来后,小青很可能还未满18周岁,杨某怎么能继续做监护人?”
考虑到杨某的行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检察官认为应当撤销杨某的监护权。
检察官随即约见小青和她的母亲,就撤销杨某监护权一事当面向二人送达《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告知书》,书面告知权利、救济途径等事宜。
小青的母亲向检察机关表示希望通过提起诉讼撤销杨某对女儿的监护权,但受限于自己是文盲,不能很好地完成诉讼程序,于是书面向检察机关表明放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权利,同时请求检察机关建议民政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管副检察长陪同市民政局副局长一同前往法院递交诉状,正式提起该市首例由检察机关监督提起的撤销监护权诉讼。
为了避免小青再次受到伤害,台山市检察院向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民政局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并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
2018年9月,台山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杨某的监护人资格。
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生活困难
此外,承办人在办理该宗案件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小青长期深受家庭暴力的困扰,而且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于是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控申科,共同深入小青现居住的居委会调查核实其家庭情况,将其列为救助对象,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主动告知小青的法定 *** 人陈某有权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当了解到陈某是外来务工人员不熟悉台山市情况时,承办人还主动到其家庭所在地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经审查,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台山市检察院及时向陈某发放2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地缓解其家庭困难。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暴力行为严重侵害了家庭弱势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仅仅是让侵害人依法受到刑事制裁,还应当呵护被侵害人的身心健康,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项权益。
广东检察机关在办理本案过程中,秉持儿童利益更大化的原则,多角度分析案件,摒弃惯性思维,在法律框架内,一方面要严厉打击施暴者,另一方面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施暴对象的救助上,积极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善于运用“一书一建议”,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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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
编辑 | 曾茜
值班主任 | 黄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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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男子趁妻子不在 *** 亲生女儿 孩子还不满14岁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月28日讯(记者 李立红)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获悉,近日,临沭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撤销邢某监护权一案,临沭县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邢某为女儿邢小宝(系化名)监护人的资格。
2016年夏季至2017年秋季,邢某趁妻子上班不在家之机, *** 亲生女儿邢小宝数十次。为了防止自己的行迹败露,邢某经常对女儿威逼利诱,不让孩子将这件事情告诉妈妈。
直到有一天,孩子向妈妈透露,自己和爸爸之间有个秘密。妈妈感觉很诧异,经过询问,得知自己心目中温柔顾家、疼爱妻儿的丈夫,居然对女儿做出了此等禽兽之事。惊呆、愤怒之余,小宝妈妈立刻报了警。
经过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法院最终认定:邢某作为被害人的父亲,理应保护、关爱被害人健康成长,却利用该特殊关系,采用言语威胁等手段多次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亲生女儿,其行为违背人伦道德,严重危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法院判决邢某犯 *** 罪,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终审裁定作出后,临沭县检察院向邢小宝的妈妈王某告知了其有申请撤销监护权的资格。为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临沭县检察院决定支持王某提起的撤销监护权诉讼,向临沭县人民法院出具了支持起诉书。后临沭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邢某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邢小宝的身心健康,不适宜继续担任邢小宝的监护人,判决撤销邢某为邢小宝监护人的资格。
印度一男子多次 *** *** 亲女儿,致其怀孕流产,法院:要重判据《印度快报》21日报道,印度一名37岁的男子被快速法庭判处30年有期徒刑,罪名是多次 *** 和 *** 待他十几岁的女儿,还曾导致女儿怀孕并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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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月20日,印度法官根据印度刑法中有关 *** 的条款以及《保护儿童免受性侵犯法》(POCSO)的条款,对这名男子作出了判决。他还因人身伤害被判处1年徒刑,因刑事恐吓被判刑6个月,因违反POCSO其他条款被判刑5年和1年。所有刑期将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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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我同意公诉人提出的意见,被告的罪行是其对自己女儿犯下的令人发指的罪行。为了给他一个教训,在社会面前树立一个榜样,必须判处更高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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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该男子16岁的女儿首次登记立案。她在诉状中表示,在2019年6月至10月期间,职业为承包商的父亲多次 *** 和性侵她。这名女孩说,她的父亲甚至在她流产后还试图 *** 她,并因她和母亲反抗而殴打她们母女。